“感谢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的努力,将我哥哥鞠长民烈士遗骸从新乡市迁到唐河老家,让烈士长眠于唐河县烈士陵园。”2023年6月19日上午10时许,一面写有“履职尽责服务老兵,烈士家属夙愿得偿”的锦旗送到了唐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帅东的手里。
鞠长民,出生于1954年11月,唐河县毕店镇杨家柳村人,中共党员,1975年1月参军入伍,任新乡军分区独立营五连班长,1978年11月在执行军事勤务中不幸牺牲,被评定为烈士。2023年6月13日唐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鞠长民烈士的遗骸从新乡市迁移到唐河县烈士陵园,并举行了隆重的遗骸安葬仪式。鞠长民烈士亲属为感谢唐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让烈士魂归故里,专门赠送锦旗以表谢意。
自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以来,唐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谋划,积极作为,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烈士褒扬工作,用实际行动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让烈士精神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