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康网讯 2月14日10时许,通许县城的禹女士带着一面“人民警察为人民 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送到通许县公安局城内派出所副所长郑洪建、民警李振鹏的手中,对民警为其找回被盗四个多月的电动车表示感谢。
2月12日上午10时许,通许县公安局城内派出所接到辖区袁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县城解放路一超市门口的一辆红色捷马牌电动车被盗。接报警后,城内派出所副所长郑洪建带领民警李振鹏迅速赶赴现场,通过现场勘查以及走访排查和分析研判,民警很快锁定王某的重大作案嫌疑,于当日将王某抓获并追回被盗电动车。经审讯深挖,民警发现一辆黑色台铃牌电动车未找到受害人,通过查询防盗牌登记信息,随即联系上受害人禹女士,禹女士来到城内派出所看到失而复得的电动车,非常激动,于是出现了开头一幕。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付海涛 米海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