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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院:以常态化集中执行,捍卫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求是小康传媒 时间:2022-07-18 阅读:48092

2022年7月16日凌晨,杞县法院再次吹响了集中执行的号角,5:30执行干警已集结待发,副院长陈明、执行局局长朱仁勋分别带队参加执行行动,6辆警车、20余名干警分三路按提前预定好的路线赶往被执行人所住地。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得知被执行人李某家中有一台挖掘机,陈明带队赶到葛岗镇李某的住处,李某本人不在家,在劝说李某家属联系李某履行义务无果的情况下,陈明遂安排干警联系了拖车赶到现场并将挖掘机开到拖车上准备拖走处置,李某家属看到干警动了真格遂表示愿意和申请人和解,最终现场转账23000元并就余款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另一案的被执行人杨某平时长期躲避在外,适逢收蒜卖蒜的季节便回来做贩卖大蒜的生意,一早与其妻子驾驶一辆货车到通许县农村收购大蒜,根据申请执行人宋某提供的线索,朱仁勋带领的执行小组对杨某进行了追踪。当执行干警赶到申请人提供的通许县某地点时,发现杨某已经驾车离去,随即一路追踪数公里,最后在通许县某村发现了该车辆。杨某的妻子远远看到执行干警后立即躲避在了附近的村民家中,杨某也在村民家中谈大蒜价格没有出来,执行干警在杨某妻子失踪的小胡同外蹲守了约二十分钟,杨某妻子探头出来时被干警控制但其不愿提供杨某的下落,杨某的手机此时也关机了,了解到二人名誉上离婚但实际上仍共同生活,朱仁勋遂告知杨某妻子法院将强制将登记在其名下的车辆扣押并责令其交出车钥匙,这时被执行人杨某赶到了现场,在现场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干警决定将杨某拘传到法院,返回途中通过不断的电话联络,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杨某通过他人微信转账给付宋某15000元,剩余欠款每月支付2000元直至还清。返回法院途中路过高阳镇时,干警们又顺利执行完毕了一起婚约纠纷,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当场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给申请人40000元,案件执行完毕。

执行干警李忠垒带领的小组,在被执行人家门口遇见其开着载满大蒜的三轮车要去市场卖蒜,遂控制住被执行人一块去了杞县西关的大蒜市场,将卖蒜所得16000多元交付给了申请人,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通过此次执行行动,法院干警共拘传 7人,执行完毕2案,达成和解3案,司法拘留2人,执行到位案款 114000余元。

执行工作永远在路上,通过执行工作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是杞县法院执行干警一直坚守的初心和使命。(付海涛 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