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治 杞县人民法院:灵活变通保全措施,努力做好服务型审判机关

杞县人民法院:灵活变通保全措施,努力做好服务型审判机关

来源:求是小康传媒 时间:2023-05-05 阅读:46682

为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落实到实处,杞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审执一体化的工作模式。原告娄某与开封市某新型材料砖厂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 2023 年 3 月 9 日立案后,苗旺庭长第一时间与原告娄某联系,详细耐心的与娄某解释诉前保全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意义。在娄某3月9日提交保全申请后,圉镇法庭3月10日上午作出保全裁定,3月11日上午,圉镇法庭执行庭工作人员,实际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开封市某新型材料砖厂内机器生产设备十台。

考虑到被告为生产型工厂,查封机器设备势必会影响被告的正常生产活动,为实现有效的诉前保全且不影响被告正常的生产经营,苗旺庭长诉前与原、被告双方交流沟通,经苗庭长长达2个小时交流,原告同意被告以现金的方式冻结被告财产581000元。这既保护了原告的诉讼权益,顺利实际冻结被告资金581000元,又不影响被告的正产生产经营,让原、被告双方都较为满意。

开庭审理当日,被告开封市某新型材料砖厂主动联系苗旺庭长表达自己愿意和解的意愿。经苗旺庭长的耐心调解,原告娄某同意以被告开封市某新型材料砖厂分批偿还返还原告租赁费、取土费、土地复耕费等费用共计611000元。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原被告双方对此次案件的处理方式和效果都十分满意。

审判时考虑案件的执行,执行前摸清当事人矛盾焦点和财产状况,审执联动相辅相成,提升审执效率,这不仅是在法院内部实现的资源整合,也为县区群众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从根本上方便群众诉讼。让当事人在基层法庭即可实现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的办理。执行工作是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的关键一环,是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的“最后一公里”。今后,杞县人民法院将抓好法庭“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运行,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切实减少案件当事人诉累,实现诉源治理、审执质效双提升。(付海涛 史英豪)